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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及职能-区县级残疾人联合会

单位概况

发表时间:2010-09-01   来源:   作者:

单位概况

  中山区残疾人联合会率行“代表、服务、管理”职能:代表残疾人共同利益,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弘扬人道主义,宣传残疾人事业,沟通政府、社会、残疾人之间的联系,动员社会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团结教育残疾人发扬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精神;开展残疾人康复、教育、培训、劳动就业、扶贫、文化体育、社会保障、无障碍设施建设等各项业务工作和活动,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扶助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为残疾人提供服务;承担市残联和区政府委托的部分行政职能,发展和管理残疾人事业,承担区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负责对各类残疾人社会团体进行指导、监督和管理,开展残疾人事业的交流与合作。
基层组织
  1999年各街道成立了康复服务指导站,助残志愿者联络站,从此街道残联成为三位一体的基层残联组织。
  1998年5月在全区71个社区成立了残疾人协会组织,协会主席由社区党总支书记兼任,其他成员由社区残协专干、优秀残疾人、残疾人家属组成。
  2004年11月,按市残工委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残疾人工作建设的要求,在全区8个街道,51个社区残疾人协会中配备51名残疾人专职委员。
  主要工作:
  中山区残疾人联合会认真贯彻落实“残疾人保障法”,以实现残疾人的“平等、参与、共享”为宗旨,大力开展为残疾人排忧解难,办实事、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的各项工作,主要有:
  办证、维权 1992年12月对全区残疾人进行了调查,有肢体、听力言语、视力、智力、精神各类残疾人9000余人,发放《大连市残疾人证》4000个。1997年12月统一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至今已办证6000多个。办理市内公交《优惠乘车证》3000多个,办理残疾人配偶农转非户口214人,调查处理各类信访案件91起,荣获“1997-1998大连市信访工作先进集体”。协调司法部门为61名残疾人提供了法律援助,挽回经济损失10余万元。
  基础设施建设 自2001年开始实施无障碍设施建设,至2004年5月全区区政府机关大楼、8个街道社区服务中心和22个有条件建无障碍设施的社区居委会全部完成了无障碍建设,为残疾人出行创造了方便条件。2004年10月在桂林街道湖畔社区建起全市首家社区康复基地,至2005年全区8个街道全都建有1处社区康复基地,免费为残疾人提供康复训练和指导。2007年全区共建立了50个社区康复站,达到社区康复示范区的标准。2005年5月12日作为区政府为民办实事之一的“中山区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正式建成投入使用。中心融劳动就业、康复训练指导、职业技术培训、文化娱乐活动、用品用具供应为一体,成为残疾人平等、参与、共享的平台。2007年建立了50个社区康复站,要达到全国康复示范区的标准。
  康复、精防 自1996年开始对白内障患者实施人工晶体移植复明手术1054例,建家庭康复点59处,肢体康复训练262人,装假肢、矫形器28例,聋儿培训35名,智力训练28名,精神病防治康复202人,发放防治药品价值达24000元。为二级以上的肢体残疾人发放由世界轮椅基金会和市政府共同出资捐助的轮椅450台。
  就业、培训 1994年1月成立了中山区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所,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规定的企事业单位按比例分散安排残疾人就业和收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委托执法任务,有力地促进了残疾人的就业进程。至2006年对1703名残疾人进行了实用职业技术培训,安置就业1960人,就业率达90%以上。
  扶贫帮困 1998年开始实施“助学育才工程”,至2005年全区120余家企事业单位和个人为130余名特困残疾人家庭子女捐资助学达40余万无,1999年开展包帮结对的活动,全区2000余名党员干部和私企老板与1200余名特困残疾人结成包帮对子,捐款、捐物总价值达50余万元。2004年通过社会募捐32万元成立了“中山区贫困残疾人救助资金”,对贫困残疾人实行补充救助。按“大连市资助贫困残疾人学生及奖励残疾人就学暂行规定”为397名贫困学生办理了救助和奖励总金额达19万元。区残联从2005年至2007年,以三年的时间为期限,开展了“318”工程(3年中,使1000户残疾人,达到基本生活8个有)。已全面完成,使困难的残疾人家庭条件得到了明显的提高和改善。
  专门协会 区残联积极指导各专门协会工作,充分发挥各专门协会密切联系残疾人的桥梁纽带作用,反映残疾人的愿望和需求,排忧解难,寓教于乐,展开文体活动等。各专门协会也尽各自所能,开展义诊、按摩、敬老、关爱孤独儿童、设手语角,维护市内交通秩序、慈善义演等社会活动,以此来回报社会,同时展示出残疾人自强不息,无私奉献的精神。1人被评为全国优秀社区残疾人专职委员,2人被评为辽宁省残疾人自强模范,2人被评为大连十大自强模范,10多人次被评为大连市优秀残疾人。
  文化体育 在2000年第五届、2003年第六届全国残疾人运动会上,我区有19名运动员代表省队参赛,共获得金牌15枚,银牌6枚,铜牌13枚。在2004年雅典残奥会上我区运动员张海原勇夺女子跳远金牌。为了活跃残疾人的文化生活于2004年5月全市首家成立了以盲聋哑残疾人为骨干的中山区残联艺术团,并在市人民文化俱乐部成功的举行了首场汇报演出,博得了广泛的好评。
  2000年被评定为“辽宁省社区残疾人工作组织建设先进达标区”。
  2002年被命名为“全国社区残疾人工作示范区”,被授予“大连市‘九五’社区康复先进区”。
  2004年被评为“全国无障碍设施建设先进区”,“大连市残疾人之家”等荣誉称号。

  主要职责是:
  (一)听取残疾人意见,反映残疾人需求,维护残疾人权益,为残疾人服务。
  (二)团结、教育残疾人遵守法律,履行应尽的义务,发扬乐观进取精神,自尊、自信、自强、自立,为社会主义建设贡献力量。
  (三)弘扬人道主义,宣传残疾人事业,沟通政府、社会与残疾人之间的联系,动员社会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
  (四)开展残疾人康复、教育、劳动就业、扶贫、文化、体育、科研、用品供应、福利、社会服务、无障碍设施和残疾预防等工作,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扶助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
  (五)协助政府研究、制定和实施残疾人事业的法规、政策、规划和计划,对有关业务领域进行指导和管理。
  (六)承担政府残疾人工作协调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做好综合、组织、协调和服务。
  (七)负责对各类残疾人社会团体组织进行监督管理。
  (八)开展残疾人事业的国际交流与合作。
  (九)承担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组织机构

  下设科室
  一、综合科
  科长:刘燕华 62880102
  维权组联:刘燕华 62880102
  维权:协助有关部门研究拟定有关维护残疾人权益、发展残疾人事业的法律、法规草案,配合有关方面对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督导;协助处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有关残疾人的议案、提案;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法律工作人员的培训和普法宣传工作,为残疾人提供法律援助和服务;负责残疾人的来信来访工作,负责无障碍设施建设的推进工作。
  组织联络:负责残疾人组织自身建设;协助街道党委管理街道残联领导班子;组织制定并实施残疾人工作者培训计划;调查残疾人状况,管理和发放残疾人证;联络、教育、培养、表彰残疾人;指导基层和社区残疾人工作,组织志愿者助残活动;指导基层残联综合服务设施建设;承担各类残疾人专门协会的日常工作。

  宣传文体:陈德慧 62880102
  组织制定并实施残疾人事业的宣传和文体工作计划,宣传国家发展残疾人事业的方针、政策;负责为残疾人提供特需读物和精神文化产品,推动残疾人信息交流无障碍的协调工作;开展残疾人文化、艺术活动;管理和发展残疾人体育。

  康复:柏萍 62880108
  组织制定和实施残疾人康复工作计划;指导和协调残疾人康复机构的业务工作;指导残疾人用品开发、供应、服务;推广高新科技成果在康复领域的应用;开展残疾预防辅导工作;指导残疾人康复协会工作,开展学术交流;组织康复人才培训。

  二、劳动就业服务所
  所长:徐淑范 62880107
  受中山区残联委托,协助实施中山区分散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工作,征收和管理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参与指导残疾人劳动力资源和社会用工调查;开展残疾人求职登记、残疾人劳动能力评估、就业咨询、职业指导、职业介绍等工作,为广大用人单位和残疾人搭桥引线,为残疾人就业提供全方位服务。